各位老師🏌🏻:
為做好2018年酬金發放申報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工作,公平教職工個人所得稅稅負,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只允許使用一次🧋,使用月份多次發放可合並申報為“全年一次性獎金”。
二、結合學校寒假工作安排📳🧑🏿🍳,2018年酬金發放申報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原則上定於1月份👩👩👧👧,請各單位於1月25日前通過酬金系統申報使用並提交材料🧛🏻♂️。
三、計稅辦法
(一)先將教職工當月申報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的各類酬金總計,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起征點(內籍人員3500元/月,外籍人員4800元/月),按酬金總計扣除工資薪金所得與起征點差額後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教職工當月內取得的申報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的各類酬金總計🌳,按本條(一)項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見附件1。
四💗、各單位申報使用“發放全年一次獎金”計稅辦法時,請關註附件2“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的六個避稅區間,合理確定發放金額。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X) 稅率 稅金計算公式 1 不超過18000 3% X*3%-0 2 超過18000,不超過54000元 10% X*10%-105 3 超過54000😔,不超過108000元 20% X*20%-555 4 超過108000,不超過420000元 25% X*25%-1005 5 超過420000💲,不超過660000元 30% X*30%-2755 6 超過660000,不超過960000元 35% X*35%-5505 7 超過960000元 45% X*45%-13505
附件2
全年一次性獎金“避稅區間”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避稅下限 | 避稅上限 |
1 | 不超過1500元 | 3 | 0.00 | 18,000.00 | 19,283.33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00 | 54,000.00 | 60,187.50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00 | 108,000.00 | 114,600.00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00 | 420,000.00 | 447,500.00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00 | 660,000.00 | 706,538.46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00 | 960,000.00 | 1,120,009.09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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